由 我來找你囉 » 2016-01-05 14:22
第十七條
玩家於遊戲中不得涉及以現實生活中之有價證券、金錢或有價物品進行交易或交換(包含廣告行為),違反規定者本公司將鎖定其帳號並配合相關處理流程。
違者初犯將鎖定該帳號1天,再犯者將鎖定該帳號7天;經屢次警告後仍無改善或依官方判定嚴重違反遊戲管理規則者,將立即終止遊戲合約。
玩家經非官方管道取得之百變恰吉RM幣點數、虛擬道具等發生任何問題,應由玩家自行負責,本公司對此無法進行任何處理。
違者初犯將鎖定該帳號1天。由1月4日鎖到1月6日還算是1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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